中華職棒聯盟的讓渡制度行之有年,職棒十七年開始聯盟規定,在球季中若要釋出選手必須使用選手釋出讓渡制度,必須將要釋出之球員提報至讓渡名單中,由其他球隊考慮是否吸收,若想吸收被提報讓渡名單的球員,必須在時限內提出,並向母隊接洽,否則母隊可要求球員歸隊或逕行解除契約關係,早期的讓渡時限為二十四小時,直到十九年的季中因聯盟發現期限太短的弊病,因而將時間延長為一百二十個小時,而母隊如果後來提出撤銷讓渡選手,則在這一個月內不得再次對此選手提出讓渡,球員若無人挑選擇可於一年後回原隊歸建,這就是中華職棒近年來實行的讓渡制度。
從職棒十七年開始,迄今已有三十多位球員被放入讓渡名單內,但真正被選走又現在也還在職棒圈續存的,也僅有三位球員。球員被讓渡的理由,通常是不符戰力,但不符戰力這句話對許多球迷來說,只是個泛用型的理由。有些球員真的是因傷所苦而導致實力短期內無法發揮,像是前統一的曹竣揚、前LaNew的張億得、前興農的李國慶、王國進,有些球員可能是在原球隊已無位置,像是前兄弟的林馴偉、前興農的余進德,也有可能是球團和球員起爭執溝通不良,像是前中信的陳文賓。
當初設立讓渡名單,原是一番美意,一來希望可以保障球員的薪水,二來也便於球團在球季中調整戰力。但,如今當初的美意,卻被球團做為另類的使用。
放眼望去讓渡名單中,有多少球員是擁有實績卻沒人挑選的呢?先看看下面的名單吧!
年度 |
日期 |
球員 |
原球隊 |
接收球隊 |
5月13日 |
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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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13日 |
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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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13日 |
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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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17日 |
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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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1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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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13日 |
興農牛隊(未報到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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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2日 |
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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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6日 |
中信鯨隊(後再釋出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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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31日 |
興農牛隊(後再釋出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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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15日 |
中信鯨隊(後再釋出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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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23日 |
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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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23日 |
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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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23日 |
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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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23日 |
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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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23日 |
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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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2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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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31日 |
中信鯨隊(後再釋出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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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10日 |
米迪亞暴龍隊(後再釋出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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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2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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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10日 |
統一7-ELEVEn獅隊(後再釋出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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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10日 |
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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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10日 |
原隊收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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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22日 |
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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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22日 |
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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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20日 |
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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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20日 |
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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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20日 |
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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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24日 |
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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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29日 |
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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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1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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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資料來源:台灣棒球維基館http://0rz.tw/dc3d9>
您覺得哪些人是有實力但沒被選上的呢?就以近期來說,統一獅的朱尉銘才剛奪下七月的MVP,八月九號對LaNew被打下十一分後,隔日清晨球團致電聯盟取消「誰來晚餐」活動,傍晚即被球團以「不符球隊戰力」為由讓渡,引起許多球迷的討論和質疑。
讓渡制度往往給球迷不好的印象,這個制度也曾經被球迷戲稱為「超渡制度」,大多數的球員被丟進去之後多回不了職棒圈,有時球團更利用此制度將一些可能影響球團形象的球員處理掉,當初米迪亞暴龍的陳建輔即是一例。當球員被讓渡之後,坊間可能就會出現一些所謂的「流言蜚語」訴說球員的八卦,讓球員被讓渡的真相更是撲朔迷離。對於被讓渡的球員,也有許多球迷提出訴求:「如果真的有棒球場上的品德、私生活問題就應該說出來,而不是用如此低調粗糙的方式,配合球團之間的默契將球員封殺。」是球團、聯盟怕傷害到整體形象嗎?說穿了,這不就是個共犯結構嗎?如此的作法只會傷害到完全清白的球員,讓他們揹上莫須有的罪名而已。
縱然讓渡不能完全和「球員有問題」畫上等號,但球迷心中早已認定有問題的球員都會用讓渡處理掉了,差異點只在於一些不關心台灣棒球的人不會知道這些人有問題而已。至今,已有三十位的球員被丟入讓渡名單,僅有十位被其他球團選入,一位被球團收回讓渡,其餘皆乏人問津。如果真要被讓渡的球員在一年後自行回歸到原球隊歸建,可能性高嗎?當初被讓渡的原因既然是不符戰力,那一年後有可能就符合戰力嗎?
前車之鑑仍在眼前,當年球員別黑絲帶的也歷歷在目,但仍有球員選擇走向這個讓人失望的結果…僅期盼未來的職棒圈內,不要再有這些事情發生,讓球迷看球迷沒有疑慮,讓球員打球打的安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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